首页 / 红筹资本

一亿资本金的村镇银行,放了四个多亿坏账

2026-07-03 · 红筹资本

一亿资本金的村镇银行,放了四个多亿坏账

2026 年 6 月,随着法院再次驳回双辽吉银村镇银行信贷大案中五名上诉人以“受领导胁迫”的脱罪理由,这起时隔多年的案件,终于落下帷幕。 13 名涉案人,包括分管副行长,信贷业务部门中层,多名基层客户经理,审贷委员, 4.77 亿实际坏账,高于银行资本金接近五倍,已经实际上出现了资不抵债的结果,背后是这家银行长达多年的信贷造假。 他们,不是个例,或许只是运气

2026 年 6 月,随着法院再次驳回双辽吉银村镇银行信贷大案中五名上诉人以“受领导胁迫”的脱罪理由,这起时隔多年的案件,终于落下帷幕。

13 名涉案人,包括分管副行长,信贷业务部门中层,多名基层客户经理,审贷委员, 4.77 亿实际坏账,高于银行资本金接近五倍,已经实际上出现了资不抵债的结果,背后是这家银行长达多年的信贷造假。

他们,不是个例,或许只是运气不好罢了。

在吉林省双辽市,提起“博来德”三个字,几乎无人不知,这家企业涵盖了当地的粮食收储,畜牧业养殖,物流,进出口贸易和房地产等行业,是当地的龙头企业。

企业负责人郭慧,来自当地的一个农民家庭, 1985 年, 20 岁的他在双辽县委车队担任一名汽车修理工。两年后,他下海创业,靠着借来的两千元钱,租了一个门面,干起了汽车修理。 1992 年,他又投资了几十万元租赁了原 郑家屯镇办农机电修造厂,成立了辽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。 1997 年,博来德集团成立,此后一步步发展壮大。

2015 年,博来德集团开始走下坡路了,投入上亿元建设的双辽市政务中心大楼烂尾,工行,建行等多家银行向其催债。

这时,郭慧想起了自己的老相识,当时的双辽吉银村镇银行董事长安景贵,采取顶冒名贷款的方式,给博来德筹钱。

一共筹得了多少钱呢 8600 万用于投资公司投资, 3100 万用来买马,用于博来德集团公司投资还有 3000 多万。

事后,为了感谢安景贵的帮助,郭慧分三次给了他 200 万人民币和 12 万美元。

那一年,郭慧不仅盯上了村镇银行,还从其他几家银行骗取了贷款。

2014 年 11 月到 2015 年 11 月,郭慧等人利用虚假的大豆贸易合同和虚假的信托收据,在建行四平分行骗取贷款 4.08 亿元;

2015 年 3 月到 12 月,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手段,在工行四平分行骗取贷款 1.46 亿美元和 5070 万元人民币;

2015年6月,利用虚假的购销合同在华夏银行长春分行骗取人民币7000万元。

2019 年 8 月,因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,郭慧在广西被边境派出所抓获,几天后,被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刑拘。一个月后,因涉嫌骗取贷款罪,虚假破产罪被逮捕。

“现实打碎兄弟情,卷卷都有兄弟名”,为了争取宽大处理,郭慧主动交代了行贿安景贵,套取村镇银行巨额资金的完整过程,自知无路可逃, 2019 年 10 月,安景贵投案自首,自此,双辽吉银村镇银行 4.77 亿坏账大案浮出水面。

从 2016 年到 2019 年,双辽吉银村镇银行内部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违规流水线,从上到下协同参与,风控规则形同虚设。

时任董事长安景贵主导,分管信贷的副行长牵头统筹全流程违规放贷。开会时直接威胁,如果谁不同意,就调岗,辞退。

企业贷款部,个人贷款部总经理直接承接指令,向下摊派放款任务。

客户经理统一采用顶冒名,垒大户的方式。

不实地走访企业,不核查流水,不核查担保,不核实借款人真实经营情况;

批量编造虚假贷款材料,多人共用一套实际用款主体从而拆分多笔贷款;

审贷委员会全员放松审核,没有任何风险把关;

放款后放弃贷后,资金流向失控,整个风控链条形同虚设。

根据二审判决书认定,这 4.77 亿的违规放贷,涉及 123 笔,几乎没有抵押物,即便是后期案发后查封的房产,车辆,农机,空壳公司股权,能够拍卖变现的回款仅有三千多万。

为什么会这样收了钱的董事长安景贵明确指示放开抵押担保的限制,具体执行的副行长要求客户经理全部简化风控指标,不需设置硬抵押耽误放款进度。

这起案子,比较有趣的地方在于判决阶段。

村镇银行原董事长安景贵, 2019 年 10 月投案自首,一个月后被监察机关留置, 2021 年以受贿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 4 年, 2023 年刑满释放。

而村镇银行的大案一审判决是在 2025 年,二审判决在 2026 年 6 月, 13 名涉案人中,并不包含原董事长安景贵。

在 4.77 亿大案案发后,具体分管的副行长已经因其他罪名正在服刑,发现本案漏罪,数罪并罚,判处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,是本案 13 名案犯中唯一一个实刑。

两名银行中层,分别为企业贷款部负责人和个人贷款部负责人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,缓刑 4 年,其他 9 名客户经理和 1 名审贷委员,也基本是这个刑期。

一审判决后, 2 名中层领导, 3 名客户经理上诉,抗辩理由统一是“受分管信贷副行长胁迫”。

时任个贷总经理称,副行长多次口头威胁,“不签字就开除,别在单位干了”。

其他四人也表示自身耐心抗拒,只是迫于工作岗位压力,被迫配合造假,放款,请求认定为胁从犯,从轻,减轻,乃至免于处罚。

但是二审法院给出了三点核心驳回理由:

威胁,仅仅是口头上的职场施压,无现实中的人身财产危险;

做案周期长达 3 年,有充足拒绝和举报的时间;

各个岗位负有法定的风控义务,自主参与获利、配合造假并非单纯的胁迫。

这个案子,这篇文章,最重要的就是告诉你们一句话:

“知道以后该怎么干了吧”。答案不在领导的嘴里,而在你愿意为你自己负责的那一刻。

红筹资本风险提示财经资料
本文仅用于资料整理和学习交流,不构成投资建议,不承诺收益,也不替代个人风险判断。